一、歷史政治:
西元9世紀,捷克與斯洛伐克這兩個民族,是組成大摩拉維亞帝國的一部分族群,於西元10世紀初,這個帝國瓦解了,捷克人便自行成立了捷克公國。捷克曾在1620年的三十年戰爭中戰敗,並成為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區,並又於1867年後被奧匈帝國統治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,奧匈帝國瓦解後,再度建立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,之後這個共合國經過多次的分合,並在1993年捷克與斯洛伐克才分別獨立為一個國家。
二、氣候:
捷克的氣候屬於溫帶大陸型氣,平均一年最高溫可達30度,最低溫則可達零下11度;一年平均的降雨量為696公釐。
三、地理區域:
捷克是歐洲中部的內陸國家,處於三面隆起的四邊形盆地,土地肥沃。北邊有克爾科諾謝山,南邊有舒瑪瓦山,東部和東南部則為海拔500到600米的摩拉維亞高原。其國內有伏爾塔瓦河流經布拉格,此河川為捷克最長的河流。
四、語言:
捷克的官方語言即為捷克語。
五、時差:
捷克與台灣的時間相差7個小時,唯於夏天(3月底到9月底)實施日光節約時間制,與台灣的時差為6個小時。
六、匯率及貨幣:
捷克使用捷克幣為主要貨幣,目前兌換為台幣則為NT$ 1= 0.557883 CZK。
七、電壓:
220V,50 Hz
八、居民:
捷克約有1000多萬的人口,國內有94%的人口都是捷克人,只有4%是斯洛伐克人,另外還有少數的波蘭人。
九、簽證:
欲辦理捷克簽證,請洽詢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200號7樓B室(遠雄大樓)
電話:(02)2722-5100;傳真:(02)2722-1270
十、境內交通:
●大眾運輸:當地的單程車票就分為兩種,一種是14克朗,另一種為20克朗,公車、電車及地鐵皆通用,可至書報攤或地鐵站購買車票。上車後記得使用打票機在車票打上車票起用時間,14克朗的車票需在啟用後的20分鐘內(地鐵為30分鐘)使用,且不可轉換交通工具,亦不可搭乘夜間電車及電纜車;20克朗的車票需在啟用後的75分鐘內使用(週末及假日則為90分鐘),可轉換交通工具。
●計程車:捷克的計程車是依里程數計價的,起跳價於25到40克朗,依每家計程車公司而有所不同,到當地旅遊,建議可以搭乘無線電計程車,價錢會比較公道且安全。
十一、通訊方式:
台灣直撥到捷克:002-420-區域號碼-電話號碼。
捷克直撥回台灣:00-886-區域號碼-電話號碼。
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
電話:(420) 233-320-606
傳真:(420) 233-326-906
電子郵件:tecoprag@mbox.vol.cz
緊急電話:捷克國內直撥603-166-707
急難救助(英語):112
消防局:150
警察局:158
國際查號台:1181
國內查號台:1180。
●公用電話:卡式電話較普遍且較經濟,投幣式公用電話,每分鐘扣4克朗,卡式則為每分鐘扣3.5克朗。捷克的電話卡分為175及320克朗兩種,在書報攤即可買到。
●網路:布拉格的網咖還算普及,但因為採用撥接的方式,故傳輸的速度較慢。
●郵政:營業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8點到下午1點或3點。